[ 哈佛開放式課程 ] 正義:一場思辨之旅

 引用來源: http://www.myoops.org/main.php?act=course&id=2258#lec2
 

Photo of three lions
hunting on the Serengeti.

講者:Michael Sandel
 
翻譯:朱學恆
簡繁轉換:洪曉慧
後制:洪曉慧
字幕影片後制:謝旻均
 
關於這門課程
折磨可曾是正義的?你會偷竊你孩子賴以延續生命的藥物嗎?說實話有時會是錯誤的嗎?一個人的生命有多少價值?
 
你的看法是什麼,為什麼?
 
在哈佛第一門開放式課程中搶個前排座位吧!
 
「正義」是哈佛大學有史以來最受歡迎的課程之一。近千名學生擠滿哈佛大學Sanders禮堂,聆聽Sandel教授談論正義、平等、民主和公民權。哈佛現已將課程對全世界開放,該輪到你進行這趟已吸引超過14,000名學生的道德反思之旅了。
 
本課程旨在幫助聽眾對我們日常生活都會面臨到的道德決定,以更加審慎態度思考。
 
在這12堂課組成的系列中,Sandel以艱難的道德困境向我們挑戰,並詢問我們對於「怎麼做才正確?」的看法。
 
然後他在新的狀況下要我們審視我們的答案。結果往往令人驚訝不已,顯示出重要的道德問題從來就不是非黑即白的。
 
這些矛盾的觀點磨鍛鍊了我們自我的道德信念,給予我們更明確的道德觀,使我們更能理解在一個民主國家中所遇到的反對意見。
 
「(Sandel)能在這麼大的班級中相當有效地掌控課堂對話,像一個指揮家般分別指揮號角及銅管樂器的演奏。他認為道德困境是如此深刻,人們只能藉由思考跳脫這種苦惱。」
-Kathleen Sullivan,前正義課研究助教,現任史丹佛法學院教授
 
本課程也闡述了現今最熱門的話題-同性婚姻、平權措施、愛國主義和權利-Sandel說,我們可用新的角度來重新思考那些熟悉的爭議。
 
Sandel教授認為,藉由對艱難道德問題的思考過程-瞭解我們的想法及其原因-有助於使我們成為更好的公民。
 
「他是我遇過最棒的老師。他能夠不費吹灰之力的對學生演講,就像一場親切的、蘇格拉底式的對話。」
-Jed Rubenfeld,前正義課研究助教,現任耶魯大學法學院法律教授
 
關於Michael Sandel教授
Michael Sandel是哈佛大學政治學教授,自1980年起於哈佛大學教導政治哲學。他的著作包括:《民主的不滿》、《公共哲學:政治道德論文集》、《反對完美的 追求:基因工程時代倫理觀》,以及最近的《正義:一場思辨之旅》,他的著作已被翻譯成11種外國語言,並發表在《大西洋月刊》、《新共和雜誌》和《紐約時 報》。
 
Sandel的演講足跡遍及北美、歐洲、中國、日本,韓國、印度、澳大利亞和紐西蘭,主題包括民主、自由主義、生物倫理、全球化和正義。他曾於 牛津大學Tanner人類價值講座演講,擔任過索邦大學客座教授,並於2009年在BBC的Reith講座演講。2002-2005年,Sandel擔任 生物倫理委員會主席。Sandel為美國藝術與科學研究院成員,於牛津大學獲得博士學位,亦為羅德獎學金得主。
 
 
 
 
第一講概要
第1部分-謀殺的道德層面:如果你必需在這兩種情況中作選擇(1)殺害一人而挽救其他五人的生命(2)什麼也不做,即使你知道這樣這五個人就會在你的眼前死去-你會怎麼做?什麼才是正確的做法?Michael Sandel教授用這個假設的狀況,開始他的道德推理課程。
 
第2部分-吃人肉的案例:Sandel以一個十九世紀著名的四個船難船員法律案例,介紹功利主義哲學家Jeremy Bentham的理論。在海上漂流十九天後,船長決定殺死他們當中最孱弱的打雜少年,這樣他們就得以賴他的血肉維生。
 
閱讀作業:
The Queen v. Dudley and Stephens (1884) (The lifeboat case)
Jeremy Bentham,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 (1780)
J.S. Mill, Utilitarianism (1863)
 
 
第一部份
Michael Sandel教授:這是一門探討正義的課,讓我們先說一個故事。假設你是一個火車駕駛員,而你駕駛的這輛車正快速在軌道上行駛,時速六十英里,而在軌道盡 頭有五個工人在工作,你試著想要煞車,但卻做不到,你的煞車失效了。你感到十分緊張,因為你知道,如果你撞上這五個工人,他們必死無疑。假設這是一個確定 的結果,因此你感到非常無助,但接著你發現右邊有條岔路,而那條岔路底只有一個工人在工作,你的方向還可以控制,車輛還可以轉向,可以轉向岔路,撞死一名 工人,但閃過五名工人。
 
第一個問題是:你該如何做才是正確的?你會怎麼做?我們來投票吧!有多少人會把火車轉向?開向那岔路?請舉手,有多少人不會轉,繼續往前走?選 擇繼續往前走的請把手舉起來。有一些人這樣選擇,大部分的人則是選擇轉向。現在,我們要開始分析,瞭解你為何如此判斷,判斷這是正確選擇的原因。我們先從 那些想要轉向的人開始討論。你為什麼會想要轉向岔路?你的原因是什麼?誰自願說明?請站起來。
 
學生:因為當你可以只殺一個人的時候,選擇害死五個人是不對的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當你可以只害死一個人的時候,害死五個人是不對的。這個理由很好,這個理由很好,還有嗎?大家都同意這個理由嗎?請說。
 
學生:我想這事件有類似的案例,對那些讓飛機墜毀於賓州田野的人們來說,我們視他們為英雄,是因為他們選擇犧牲乘客而不是害死更多大樓內的人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所以這立論,也就是跟發生的選擇一樣,這是個悲劇,但若是殺一人就能救五人,這就是大多數人認同的邏輯,也就是那些選擇轉向人們的看法,對吧?讓我們來聽聽少數人的意見,那些不願意轉向的人。
 
學生:沒錯。我認為這樣的思考模式正是合理化了種族屠殺和功利主義的理念,為了拯救一個種族,你可以消滅其他種族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那麼在這個故事裡面你會怎麼做?為了避免種族屠殺的陰影,你選擇撞死那五個人?
 
學生:的確如此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你確定?
 
學生:是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好的,還有嗎?剛剛的答案很勇敢,謝謝。讓我們思考另一個火車案例吧!看看剛剛的大多數人會不會繼續堅持他們的邏輯,「寧可殺一人,不 可殺五人。」這次你不是火車的駕駛員,你是個站在橋上的旁觀者,你正觀察著鐵軌上的狀況,軌道上來了一輛火車,軌道的盡頭有五名工人,煞車同樣失靈,而火 車正要撞死那五名工人,由於你不是駕駛員,你覺得非常無助,直到你注意到旁邊有個人,在橋邊站著一個非常胖的人,你可以推他一把,他會掉落軌道,正好擋住 該輛車,他會死,但他的犧牲可以救那五個人。好的,有多少人願意把那胖子推下橋?請舉手,有多少人不願意?大多數人們不願,原因是什麼呢?這個「寧可殺一 人也要救五人」的理念呢?剛剛幾乎全部人贊成的理念呢?我想要聽聽你們的理由,我想要聽聽剛剛站在大多數立場人的解釋,你可以解釋兩者之間的差異嗎?請。
 
學生:我猜第二個案例裡面包含了主動的介入選擇,牽扯到推落一個第三者,而一般來說他本來不會參與這個狀況,所以選擇牽扯到他,而他本來可以逃脫這危險,所牽扯到的選擇跟之前並不相同,這三組人包括了駕駛和兩組工人,我認為已經牽涉入這個狀況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但在鐵道岔路上工作的那個人,他在岔路上工作時跟那個胖子一樣,沒有選擇要犧牲自己,對吧?
 
學生:沒錯,但他人是在鐵軌上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而那個胖子是在橋上!沒問題,如果你想繼續討論是可以的,這問題很困難,你做的不錯,做得很好,這是個很困難的問題。誰可以解釋這兩個狀況?解釋這兩狀況中大多數贊成意見的差異。請。
 
學生:我認為第一個案例中分成一個工人和另外五個工人,這是兩組之間的選擇,而你一定得要做選擇,因為火車必然會撞死人,你的選擇無法改變這結 果,火車已經失控,而你是在做危機抉擇,而推落胖子是個直接的行動,對你來說就是謀殺,差別在於一個你有控制力,另一個案例則是沒辦法控制火車,所以我認 為這兩者有所不同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好,還有誰有答案?有誰可以說明?誰想回答?這是解脫的方法嗎?
 
學生:我不認為這個理由很合理,因為在兩者的狀況下你都必需做出選擇,選擇要殺死那個人,因為轉向會殺死一個人,而你的轉向是一個明知後果有意識的行為,另外則是你選擇要推下那個胖子,這也是一個主動、有意識的行為,所以兩者你都做出了選擇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你要回答嗎?
 
學生:我實在不太確定是否真是如此,我還是覺得這兩者有所不同,將一個人推下鐵軌事實上變成是你殺害他的,是用你的雙手推他下去,動手推人的是你,這才是差別所在,這跟駕駛火車撞人造成他們死亡是有差別的,現在說起來似乎不太對勁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不,不。很好,很好。你叫什麼名字?
 
學生:Andrew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Andrew好,Andrew,讓我問你一個問題。好,假設在那個橋上的胖子旁邊,我不需要推他,因為他站在一個機關門上,我只需要像這樣轉動轉輪就可以打開門,你會轉動開關嗎?
 
學生:不知道為何,聽起來好像更不對了,對嗎?我是說,也許可能不小心壓到轉輪、打開開關之類的,或者火車正開向一個會啟動那機關門的開關。那我就同意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沒問題,夠清楚了,你說在第二個案例感覺不正確,但在第一個案例聽起來是正確的。
 
學生:我的意思是說,在第一個案例你是直接參與了事件的發生,而第二個狀況中你也是個旁觀者。是的,所以你有選擇要不要介入的權利,關鍵在於要不要推那個胖子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好吧,我們暫時先放下這個案例。很好,讓我們想像另一個不同的案例。這次你是在急診室的醫生,同時來了六名病患,他們是一場恐怖的火車 意外中的傷者,其中五個人傷勢中等,一名重傷,你可以花整天的時間治療那名重傷患者,但另外五名患者會因無人照顧而亡。或者你也可以照顧那五位患者,治好 他們,但同時那一名重傷患者會因為無人治療而死亡。從醫生的角度來看,有多少人會救那五人?有多少人會救那一個人?極少數人,只有幾位。我假設是同樣的一 對五條命的邏輯?再思索另一個醫生的案例,這次你是一名器官移植的醫生,面對五名病患,每個人都非常需要器官移植,否則就活不下去。一個需要心臟、另一個 需要肺臟、第三個需要腎臟、第四個人需要肝臟、第五個人需要胰臟,而你因為沒有捐贈者,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們死亡。然後你突然想到,隔壁房間有個只是來檢查 的健康的人,他正要...你看來很喜歡這點子...他正要睡一覺,你可以悄悄的溜過去,取出五個臟器,這人會死,但你可以救五個人。有多少人會這樣做?有 人嗎?多少人?會這樣做的人請舉起手來,樓上有人嗎?
 
學生:我會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你會?小心點,別把身子太伸出來,有多少人不會?好,你的原因是什麼?樓上那位,請講。你會去取走器官,為什麼?
 
學生:我想要嘗試一個稍有不同的可能性,是否可能從那五個需要移植的患者中找一個會先死的病患,來利用其它四個健康的器官,以便救其他四個人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這點子不錯,這點子很好,唯一的問題是你破壞了整個哲學討論的關鍵。讓我們先跳脫這些故事和爭論,分析一下我們的爭論所揭露的概念。從 我們剛剛的討論中,某些道德信條已經開始出現,讓我們思索一下這些道德信條是什麼樣子。在討論中第一個出現的道德信條認為,所謂符合道德、正確的事,標準 在於你行為所造成的結果,最後的關鍵,即使殺一人救五人也是對的,這就是結果論的道德推論方式。
 
結果論主義者的道德推論,將道德定位在結果對於世界的影響上,也就是世界因你改變的結果如何。但是當我們繼續深入討論其他案例時,各位就不太確 定結果論的道德推論法,當人們開始遲疑是否該把胖子推下橋,或者是搶奪那個無辜者的器官時,人們的立論開始轉向。行為本身所代表的意義,不管結果如何,人 們就是有所遲疑,人們認為這就是錯的,行為上就是錯的。殺死一個人,危害一個無辜者,即使是為了拯救五條人命,至少人們在我們的第二個案例裡面都會重新思 考,這是第二種分類型的道德推論類型。
 
道德推論法將道德定位在某些絕對的道德標準上,不管結果如何,都將道德定義在某些類型的責任和權力上。未來的課程我們將會分析結果論和絕對論道 德理念之間的差異,對於結果論型態的道德推論法,最有名的就是被發明出來的功利主義,是由Jeremy Bentham在十八世紀發明的。他是一名英國的政治哲學家,而最重要的道德絕對論哲學家,則是十八世紀的德國哲學家Immanuel Kant。我們會看看這兩個不同的模式,我們會針對不同的道德推論法,並且加以評估,同時分析其他的方法。
 
如果你看看我們的課程大綱,將會注意到我們會讀很多本偉大且知名的書,由Aristotle, John Locke,Immanuel Kant, John Stewart Mill等人所寫的書,課程大綱中也提到了,我們不只會讀這些書,我們也會拿當代的政治、法律的爭議來探討哲學爭議,我們會爭辯公平與不公平、平權措施、 言論自由和仇恨言論、同性婚姻、徵兵制度等等實際的問題。為什麼呢?因為我們不只希望閱讀這些理論性的書籍,更希望能夠搞清楚目前的關鍵問題,特別是我們 的日常生活對政治的哲學,因此我們會閱讀這些書籍。我們將會針對這些議題辯論,我們將會試著看看彼此之間的關連與互相的邏輯。
 
聽起來也許很有趣,但我得先警告各位,要讀這些書當作自己心靈上的鍛鍊是有某些程度的風險的,這風險不只對個人,也有政治上的風險,這個風險是 所有政治系的學生都該知道的,這風險是來自於哲學的目的。它教導我們,並且讓我們思考,而所藉由的事實卻是我們早已知道的,這才是諷刺之處。本課程的困難 之處,在於我們所教導的事物你都已經知道,目的是將我們帶離原先熟悉、不被質疑的設定,讓它成為另一種嶄新的環境,也就是我們採取這些範例和假設的原因。 這些例子讓你從有趣的角度認真思考,這些哲學書也是同樣的道理。哲學讓我們跳脫熟悉的環境,其方法並非提供新的資訊,而是藉由邀請和刺激讓你有新的觀察切 入點,但這同樣是有風險的。一旦你從新的角度觀察,一切就再也不會相同,這就像失去純真一樣。不管你覺得多麼不妥,知識是不可能倒退再來的,這嘗試困難又 刺激之處,在於道德和政治哲學就像是故事一樣,你永遠不會知道這故事的發展方向,你唯一知道的是這故事與你有關,這是個人需冒的風險,但政治風險又是什麼 呢?
 
這門課的其中一個可能性,就是讓你覺得透過閱讀這些書,辯論這些議題,你會成為一個更好,更負責任的公民。你會更認真的檢驗公共政策,你會努力 磨練自己的政治判斷,你會更積極主動的參與公共事務。但這樣的想法是不完全而且誤導的,政治哲學只能這樣看,它並不是這樣運作的,你必須要考慮政治學的其 中一個可能性,它可能讓你成為一個更糟糕的公民,而不是更好,或者至少在你變得更好之前,你會先變差,而這是因為哲學本身的疏離感,甚至是因為它本身的弱 化感。
 
回到蘇格拉底的年代,有段對話,蘇格拉底的一位朋友Callicles,針對Gorgias,試著叫他不要再用哲學化思考了。 Callicles告訴蘇格拉底說,人生中的某一時刻,若適度沉迷哲學,它是個美好的玩具,但如果過度沉迷,這就會變得毫無意義。Callicles說, 「聽我的忠告,放棄爭辯。」學習主動過生活,不要效法那些斤斤計較的爭辯者,而是學習那些好好過人生,生活幸福,名譽卓著的人們。也就是 說,Callicles對蘇格拉底說的真義是,「不要再討論哲學了,面對現實,去讀商學院吧。」Callicles的確有理,因為哲學會讓我們遠離慣例, 遠離廣為人接受的假設,遠離已不受爭論的信念,這就是我所提到的個人和政治性的危險。而在面對這些挑戰時,可以有避免的方法,這避免的方法叫做懷疑論方 法,大致如此。
 
我們並不會對每個案例或是理論下結論,若Aristotle,Locke,Kant與Mill經過這麼多年都不能解決這些問題,我們不過是在 Sanders禮堂中花一學期的時間,怎麼可能解決呢?所以,這可以只被當成每個人獨自的理念探索,他人無法說嘴,也不需要論理,這就是我們所謂的閃避, 所謂的懷疑論閃避法。而我的回應則是,沒錯,這些問題的確經過反覆辯論,但這些爭辯從來不曾消失的事實也許告訴我們,這些爭辯一方面無法結束,但卻也無法 避免。而它們無法避免,無法逃避的原因,則是我們每天都處在這些答案所構成的生活中,所以懷疑論不過只是舉起雙手,放棄道德反思,這不是解決之道。
 
Immanuel Kant非常適切的描述了懷疑論,他說道,懷疑論適合讓人類的理性休息,可以讓人類反思獨斷的邏輯,但卻不是永久放棄結論之處。他說,單純仰賴懷疑論永遠 無法滿足對理性思考的渴望,我試著透過這些故事,以及這些爭辯和危險及誘惑,討論這些挑戰和可能性。簡單的說,這門課的目的是要喚醒諸位的理性渴望,看看 會獲得什麼結果。非常感謝各位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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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部份
 
〈前情提要〉
 
學生:在非常狀況之下你得做必要的手段以求生存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必要的生存手段?
 
學生:你得做出必要的決斷,如果你十九天都沒有東西吃,一定要有人犧牲的。有人得要犧牲讓其他人活下來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很好,你叫甚麼名字?
 
學生:Marcus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Marcus,其它人對他的看法呢?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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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ichael Sandel教授:上次我們的課程一開始就提到了一些故事,道德兩難火車的故事和醫生的故事。身體健康的人可能成為被害人,被強迫取出器官。在這些爭辯中 我們注意到兩件事情,其中一個跟我們所做的爭辯有關。我們在每個案例中用自己的判斷開場,我們試著分析背後的原因或是理念,來說明我們的判斷。然後我們又 面對一個新案例,我們發現我們會重新檢視那些理念,重新以其他的狀況來檢查,我們會發現內心的壓力試著要讓我們的判斷擁有連貫性,即使是針對不同的案例, 讓我們開始反省我們的理念。我們同時也注意到在討論爭辯中出現的問題實質,我們注意到,有時我們會將行為的道德性定義在結果上,定義在對世界的影響上,我 們稱呼這為結果論的道德推論法。但我們也同時注意到,並不是只有結果才能夠影響我們。有時我們認為不只是結果,有時還必須要考量行為本身的道德品質。有些 人認為某些事物從類別上就是錯誤的,即使結果是好的,即使殺一人能救五人也是不對的,所以我們將結果論的道德派別和分類派加以比較。
 
今天和接下來的幾天,我們將會開始分析道德結果論。最有影響力的一個版本,也就是功利主義的哲學。十八世紀的Jeremy Bentham是英國的政治哲學家,也是第一個系統化的表述功利主義道德理論的人。而Bentham最基本的概念是,其實非常簡單,是非常道德層面上、直 覺式的,Bentham的概念是這樣的。所謂的為所應為關鍵在於將利益最大化,他的利益是甚麼意思呢?他的利益是歡娛勝過痛苦,快樂勝過受苦,而他是如此 推論出利益最大化的理論的。他一開始觀察到我們所有人,所有的人類都被兩個關鍵所主導,痛苦和歡愉。我們人類喜歡快樂,不喜歡痛苦,所以我們的道德應該立 基於利益,不管是我們考量自己人生該怎麼做,或是以公民和民代角度思考法律應如何訂立,不管是個體或是集體結合的行為,都應該以整體快樂最大化為目標。 Bentham的功利主義有時會被簡化為這麼一句口號,「越多人的幸福越是正確。」在這個基本功利理念掌握之後,讓我們試著開始測試和檢驗它。
 
這次我們轉向另一個故事,但這次不是一個假設的故事,而是真實發生的事件,也就是女王起訴Dudley與Stevens的案件。這是十九世紀的 英國案例,在法學院非常有名,經過反覆的辯論,讓我長話短說這個案例,然後我要聆聽你們如何判決,把自己想像成陪審團。當時的新聞報導描述了背景,這個海 上的悲劇發生在帆船Mignonette號的倖存者身上,這艘船在南大西洋上遇難,距離好望角1300英哩,船員四名,Dudley是船 長,Stevens是大副,Brooks是水手,至少根據報紙報導,每個人人品都很高潔,第四名船員是船上打雜的少年,十七歲的Richard Parker,他是個沒有親人的孤兒,這是他的第一次海上長途旅行,根據報上報導,他出發的理由他的朋友們並不贊成,年輕的他天真的以為這趟旅程將可以讓 他成為真正的男子漢,很遺憾的,並非如此,但這部分的事實並非爭論的重點。
 
一道巨浪將Mignonette擊沉,四名船員乘坐逃生艇逃了出來,唯一的食物就是兩罐蕪菁,沒有淡水。起初三天他們什麼都沒吃,第四天他們打 開了一罐蕪菁並且把它吃光,第二天他們抓到了一隻烏龜,這烏龜和另外一罐蕪菁讓他們活過了接下來的幾天。後來的八天他們又同樣什麼也沒吃,沒有食物,沒有 飲水。假想一下,如果你身處其中,你會怎麼辦?他們則是做出了自己的選擇。打雜少年Parker現在躺在船底,奄奄一息的縮在角落,因為他不聽其他人的建 議喝了海水,所以他看起來快要死了。因此,在第十九天,船長Dudley決定建議大家抽籤,他們必須要抽籤決定誰犧牲,好讓其他人活下來。Brooks 拒絕了,他不喜歡抽籤這個點子。我們並不確定這是因為他不想冒險,或者是因為他相信過程決定道德與否,但不論如何,最後並沒有抽籤。第二天還是沒看到任何 船隻,因此Dudley告訴Brooks別過頭,他對Stevens比出手勢,示意應該殺死少年Parker。Dudley祈禱之後,告訴那孩子時候到 了,用一把小刀殺死了他,刺穿了他的頸靜脈。Brooks克服了自己良心上的抗拒,和他們分享了這次的戰果。接下來的四天,倖存的三人靠著這少年的血肉存 活。這是真實故事,然後他們獲救了,Dudley在日記裡面描述獲救過程時相當的委婉:在第二十四天我們用早餐時,終於有一艘船出現了。這三名倖存者被一 艘德國船隻救起,他們被送回英國的Falmouth,然後被捕,被起訴,Brooks成為控方的證人,Dudley和Stevens則是被起訴。
 
他們並不爭辯事實,他們主要的辯詞是,此乃必要之惡,他們認為寧可犧牲一人好讓三人存活,但檢察官並沒有被這論點說服。他說謀殺就是謀殺,所以 本案照舊開庭,為了讓你容易了解,假設你就是陪審團,先擺開法律規範不論,你身為陪審團的職責就是判斷他們的行為在道德上可否被接受,有多少人會投「無 罪」?他們的所作所為在道德上可以接受?有多少人會投「有罪」?他們的所作所為在道德上不正確?相當大多數的人是這樣看的,讓我們看看大家的邏輯是什麼。 先從少數開始問起好了,先讓我們聽聽替Dudley和Stevens辯解的說法,你為什麼認為他們在道德上可以被接受?你的理由是?
 
學生:我認為這在道德上是可以理解,但我也同時認為,道德上可以理解和需不需要負法律責任是有差別的。換句話說,就像法官說的一樣,符合道德的 不見得一定牴觸法律,雖然我不認為需求一定可以合理化行為,不管是謀殺、竊盜或是任何違法行為,但某種程度你會同意,這會讓你不被判罪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很好,其它辯護者,其它的辯護看法,讓他們的行為可以被道德接受,請,謝謝。
 
學生:我只是認為在非常狀況之下你得做必要的手段以求生存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必要的生存手段?
 
學生:你得做出必要的決斷,如果你十九天都沒有東西吃,一定要有人犧牲的。有人得要犧牲讓其他人活下來,而且假設他們存活下來又成為社會上有產 出的成員,可能回家之後創辦了一百萬個慈善團體等等等等各種好事,我是說,他們可能最後能夠造福所有人。不過說實話,我不太確定他們之後做了什麼,也許回 家之後什麼都沒做,也許殺了更多人,不過...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你說什麼?
 
學生:也許他們變成殺手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如果他們回家之後轉職成殺手怎麼辦?
 
學生:如果他們回家之後變成職業殺手怎麼辦?這個嘛...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你會想要知道他們殺了誰,對吧?
 
學生:的確,很公平,公平,我的確想知道,我的確想知道他們殺了誰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很好,說得很不錯,你叫什麼名字?
 
學生:Marcus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很好,我們聽到了替他們辯護的說法,是站在他們那一邊的。現在我們需要聽聽控方的立場,大多數的人們認為他們做的是錯的,為什麼?你。
 
學生:我第一個想到的是,他們並沒有吃很久,所以他們可以辯解自己都心神喪失之類的,這可以當作一個理由,這個可能的角度,可以用他們心神狀況 不正常,因此不算,不算做出有意識的決定。如果這樣的說法可行,我們可說必須要在異常的心智狀態才能做出這種決定,也就是接受這論點的人都認為他們道德上 有錯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但我想知道替他們辯護的,你是怎麼想的?抱歉,你是投他們有罪,對吧?
 
學生:的確,我不認為他們所作所為在道德上是正確的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為什麼呢?為何如此?Marcus剛替他們辯護,你們都聽到他說什麼,請。
 
學生:危機時刻你應該為所應為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沒錯,你要怎麼挑戰Marcus?
 
學生:無論任何情況,人類都不應該把其他人的性命掌握在手中,我們沒有這個資格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很好,謝謝,你叫什麼名字?
 
學生:Britt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Britt,很好,還有誰?請站起來,你的看法是?
 
學生:我想知道Dudley和Steven有沒有詢問Richard Parker,取得他的同意,被殺的意願,而這樣是否可以讓他們免除謀殺罪?這樣是否可以在道德上說的過去?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很有趣,雙方合意!等等,你叫什麼名字?
 
學生:Kathleen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Kathleen說,如果他們這樣做了,整個情節會變得如何?如果Dudley手上拿著刀,但他沒有祈禱,或是在祈禱之前他說了, 「Parker,不知道你是否介意?」我們非常餓了,就像Marcus所說的,我們已餓到走投無路,你反正也活不久了,不如當個烈士吧!你願意當烈士 嗎?Parker?那你會怎麼想?這樣可以讓他變得道德嗎?假設Parker在半昏迷的狀態中說好?
 
學生:我還是不認為這是道德上可以被接受的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即使這樣你也不認同?
 
學生:不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你認為即使對方同意,這在道德上還是不正確?誰願意繼續思考Kathleen的同意與否的概念?這樣是否會變得道德上可以接受?如果你認同的話請舉手,非常有趣,為什麼同意就會產生道德上的差異?為何?請講。
 
學生:我認為如果這是他自己的意思,是他自己的想法,一開始就是他自己的想法,這才是我認同的唯一情況,唯一看起來合理的狀況。因為在其他狀況下,你都可以說他被施壓,不管比例如何,都是三比一或是多對一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好的。
 
學生:所以如果這是他的抉擇,他決定犧牲生命,也許某些人會覺得值得敬佩,但其他人不見得同意,不見得同意他的選擇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如果這是他想出來的點子,所以這是我們唯一認可的合意,在道德上可以接受的看法。你認為考慮到眼前的狀況,否則都會被認為是強迫的合意。有沒有任何人認為,即使Parker同意,也不可以殺死他,有嗎?請站起來,告訴我們為什麼。
 
學生:我認為殺死Parker的原因在於其他的船員希望有一天會獲救,因此殺死他的理由並非斬釘截鐵,因為你根本不知道他們什麼時候會獲救,所以殺害他也是白費。難道你在獲救前要不停的殺害船員嗎?然後最後大家就死光了,因為終究會這樣?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這個狀況的道德邏輯似乎的確如此,他們會持續挑選最弱的那個,一個接一個,直到獲救為止。他們幸運的在還有三人存活的時候獲救了,如果Parker同意了,這樣是否可被接受?
 
學生:不,這樣依舊不行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告訴我們原因,這樣依舊不對。
 
學生:首先,我相信吃人肉是不對的,不論如何你都不該吃人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所以食人血肉無論如何都是不對的,即使在等待某人死後也不行,依舊會是錯誤的。
 
學生:至少我個人是這麼認為的。我認為個人的道德判斷很重要,這只是我個人的看法,其它人當然可以不同意我們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可以看看他們為何不同意,然後我們可以看看他們的理由是否可以說服你。我們可以試試看,有沒有任何人可以解釋你們被同意與否所改變心意 的原因?你是不是可以解釋,為什麼同意與否有這麼明確的道德差異?那麼抽籤呢?這算不算某種程度的合意?請記得一開始Dudley有提議抽籤,假設他們都 同意抽簽了,有多少人會說這是可以接受的?假設抽籤的結果是打雜少年抽到,接著發生了前面說到的故事,有多少人會認為這是道德上可以接受的?如果有抽籤的 話,看來接受的人數增加了,讓我們來聽聽看那些認為抽籤造成差別的,為什麼呢?
 
學生:我認為這是基本必須的犯罪的關鍵,在於他們決定眾人的生命比他一個人要重要,我認為這是任何犯罪的基礎,沒錯吧?我的需要、我的慾望更重要,比起你的,我的更重要,而如果他們在眾人同意之下抽籤,某人應該犧牲,這代表他們都同意應該犧牲自己拯救其它人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那麼,這樣就合理了嗎?
 
學生:有些血腥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但道德上可以接受?
 
學生:是的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你叫什麼名字?
 
學生:Matt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那麼Matt,對你來說,你介意的不是食人,而是沒有正當程序。
 
學生:我想你說的沒錯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對吧?有沒有同意Matt的,可以解釋更多?為什麼抽籤就讓這件事情對你來說道德上可以接受?請說。
 
學生:就我的看法,這件事一開始關鍵在於這打雜少年的意見完全沒被考慮,接下來他會發生什麼事情?即使是一開始要不要抽籤都沒問他,不管他的意見就決定了,決定他是要犧牲的那一個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沒錯,在真實案例裡面就是這樣。
 
學生:沒錯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但如果抽籤的前提是大家都同意,你認為這樣就可以了嗎?
 
學生:沒錯,因為每個人都知道會有人犧牲,因為打雜少年甚至不知道有這樣的討論,對他來講根本一點準備都沒有,「我可能就是犧牲的那一個」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好的,那麼假設每個人都同意了,同意參加抽籤,抽籤之後抽到少年,然後他反悔了。
 
學生:你已經同意了,就像是口頭約定一樣,既然決定就不能反悔下了決定,如果你知道你犧牲是為了讓其它人活下去,如果別人死了,你知道你也會吃他們的血肉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但是你當然可以說,「我都清楚,但抽到的是我。」
 
學生:我只是認為整個道德判斷的關鍵,是在於沒人問過當事人意見,這才是最恐怖的地方。他根本不知道最後會發生什麼事情,如果他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情,至少比較可以了解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好,很好,我想聽聽...有些人認為這道德上可以接受,但大概只有Marcus為首的20%。然後有些人認為關鍵在於沒有合意,只要大 家沒有同意,不管過程如何,就像Kathleen的看法一樣,抽籤或某種公平過程,在死前沒有經過同意,如果我們加上同意這一關,有更多人會認為這犧牲是 道德的。最後我想聽聽即使有了抽籤,即使Parker最後一刻同意,這依舊是不對的人們的看法。為什麼這是錯誤的?我想要聽聽看。請說。
 
學生:從頭到尾我的立場我都比較認同類型道德論,也有一絲絲可能我會接受抽籤,然後被抽到的人自殺,這樣就不是謀殺了。但我還是認為這兩者都是 有缺憾的,而且我也認為他們並不後悔。Dudley的日記裡面寫著,「正當我們吃早餐時」,看起來他似乎,似乎一點也不珍惜別人的性命,這讓我認為我應 該...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因為他一點也不後悔做錯事,所以你想把書丟在他頭上?
 
學生:沒錯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很好,有任何其它的辯護者嗎?誰認為不管有無眾人合意,這都是道德類型上的錯誤?好,請站起來,為什麼?
 
學生:我認為我們社會的定義中毫無疑問的,謀殺就是謀殺,無論從何角度看,謀殺都是謀殺,我們的社會用同樣的角度評斷謀殺,我不認為在任何案例中謀殺有任何的差異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很好,讓我問你一個問題。現在有三個人的性命對上一個人的-
 
學生:好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這個少年沒有家庭,他沒有家屬,其它三個人都有家庭,他們在英國都有家庭,他們有妻有小。想想Bentham的立論,Bentham說 我們必須要考量每個人的功利、福祉與幸福,我們必須把它們都加起來,不只是數字,不只是三對一,更是所有家屬加起來對一個人。事實上,倫敦的報紙和當年的 主流民意是同情Dudley與Stevens的,報紙還說,如果不是因為關切他們家鄉的親人和家屬,他們絕對不會這樣做的。
 
學生:但這樣又有何差異?和貧窮的家庭想要養活自己,我認為這毫無差異,我認為無論如何,如果我殺了你只為了讓我自己過得更好,這就是謀殺。我 認為我們都應該一視同仁的思考、公平的對待,而不是汙名化,汙名化某些行為,讓某些行為看來更野蠻,而事實上這些根本都是一樣的謀殺,不管跟你家人有沒有 關係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假設不是三個人,是三十個人?三百個人呢?殺一人救三百人?或者在戰爭時可以救三千人?如果籌碼更大呢?
 
學生:如果籌碼更大的話怎麼辦?我認為這依然一樣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你認為哲學家Bentham的看法,將統合的幸福當作正確與否的判斷是錯誤的?你認為他是錯的嗎?
 
學生:我不認為他是錯的,但我認為謀殺就是謀殺,不論如何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照你這麼說,Bentham就是錯誤的,如果你是對的,他就是錯的。
 
學生:好吧,那麼他是錯的,我是對的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好的,謝謝你,做得很好。讓我們先退開這個討論,注意一下反對意見。我們聽到多少反對他們的意見?我們聽到了部分人替他們辯護,主要的 辯護理由是狀況的特殊、行為的必要性,以及最直接的,數字才是關鍵。不只數量是關鍵,整體的效果也有影響。他們的親人、家屬,Parker是個孤兒,沒人 會想念他,如果你計算整體的效益,計算整體的幸福和痛苦,你可能就會有答案,認同他們所做的是對的事情。然後我們聽說了三種不同的反對意見,我們聽到一種 反對意見是說,他們的所作所為就是錯誤的,就像剛剛的討論一樣,類型上就是錯誤的,謀殺就是謀殺,無論如何,即使它增加了社會的整體幸福,也是不對的類型 式的道德分析。但我們還是必須要分析,為什麼謀殺在類型道德分類上就是不對的?是不是因為即使是打雜少年也有某些基本權利?而如果這是理由的話,這權利又 從何而來?既不是來自於大眾福祉,也不是所謂的整體幸福?問題一,其它人說抽籤會有所不同,Matt認為要有公平流程,有些人被這樣的說法給說服了,這並 不是類型式的道德爭論,這背後的理論是人皆生而平等,即使最後會有一個人犧牲也是一樣。而這犧牲是為了大眾福祉,這讓我們又必須分析另外一個問題。為什麼 眾人同意某個流程,即使是一個公平的流程,都可以正當化這個過程所導致的結果?第二個和第三個問題,Kathleen所提到的所謂合意,如果打雜少年如同 後續補充所說,不在外界壓力之下同意,那麼犧牲他的性命救其它人就是對的。有更多人同意這個看法,但這又引起了第三個哲學上的問題。眾人同意這件事情在道 德上有什麼影響?為什麼合意這件事造成道德上這麼大的差異?一個本來錯誤的行為在加上合意的行為後,就變得道德上可以接受了。為了要探討這三個問題,我們 必須閱讀一些哲學家的著作。下次我們將會讀Bentham的作品,還有John Stuart Mill這位功利主義哲學家的作品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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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講概要
第1部分-為生命訂價:Sandel提出了一些當代案例中將人類生命訂價的損益分析。這些案例引起一些對於尋求「最大數量最大利益」之功利主義邏輯的反對意見。是否有可能累積所有價值並轉換成金錢估價來比較?
 
第2部分-如何衡量快樂:Sandel介紹了功利主義哲學家J. S. Mill,他主張尋求「最大數量最大利益」可兼容保護個體權利,並在此功利主義中納入崇高和低下快樂之間的差異。Sandel藉由播放三段類型差異頗大的 通俗娛樂短片來測試這個理論: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、實境秀《誰敢來挑戰》及辛普森家族。
 
閱讀作業:
J.S. Mill, Utilitarianism (1863)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上次的課程我們討論女王起訴Dudley與Stephens一案,在海上救生艇所發生的食人事件,請各位記住這個救生艇的辯論以及支持 和反對Dudley與Stephens所作所為的看法。讓我們回頭繼續討論哲學,Jeremy Bentham的功利主義。
 
Bentham於西元1748年出生在英國,十二歲時他就讀牛津大學,十五歲時他就讀法學院,十九歲時取得律師執業資格,但他從來沒有真正執 業,他終身專注於法律學和道德哲學上。上次我們開始思考Bentham的功利主義,它的中心思想是,不管是個人還是政治的道德判斷,道德的最高準則都是追 求福祉最大化,或所謂的集體幸福,或是整體平均上的歡愉勝過痛苦,也就是利益最大化之意。Bentham透過下面這個推論得到這原則,我們都受到痛苦和快 樂的主宰,這是掌控我們的關鍵,因此所有道德體系都必須考慮這件事。要如何考慮?就是利益最大化的角度,而這就會引出最大數量最大利益的原則。我們究竟應 該最大化什麼呢?Bentham告訴我們是幸福,或更精確說來是利益。利益最大化這個原則針對的不只是個體,還有針對整個社群和立法代表。Bentham 問了,究竟何為社群?這是由組成的個體所集合成的,也正因此,在決定最好的政策時,再決定法律或何者為正當之時,公民和立法者們都必須自問,是否已將這政 策的所有受益加在一起,減去所有的代價,而正確的就是獲得的總幸福勝過痛苦的選擇,這就是所謂的利益最大化。
 
今天我想要看看你們是否同意這樣的看法。通常這樣的利益最大化邏輯都是以損益分析之名為之,企業和政府都經常這樣做,通常會牽扯到價值定義,通 常各種提案中所謂的利益和耗費的代價是以金錢計價。最近在捷克共和國有個提案,要增加吸煙的附加稅,煙草商Phillip Morris在捷克共和國的業績很好,他們進行了一項損益分析的研究,針對在捷克共和國中吸煙行為的損益如何。分析的結果竟然發現,若捷克公民吸煙政府反 而得利。他們是如何得利呢?的確對於公共金融有負面效應,因為捷克政府必須負擔增加的健康照護,這耗費是來自於那些因為抽煙而導致相關疾病的人。從另外一 個角度來看,也有正面影響,而這些籌碼會累積在天平的另外一端。而所謂的正面效應,政府從這煙草銷售中所獲得的各種稅收包含了各種煙草製品,但同時也包含 了人們早死所省下的健康照護費用,以及人們早死所省下的退休金,同時也節省了收容照顧老人的住所費用,當這所有支出和收益都納入計算後,Philip Morris的研究發現公共財政是淨收益的,對捷克共和國來說收益$147,000,000,在納入了退休金、老人照護、健康照護的扣除後,政府,事實 上,每有一人因抽煙早死,就替政府省了一千兩百美金,這就是所謂的損益分析。各位之中的功利主義支持者也許會認為這樣的測試並不公平,Philip Morris受到媒體大幅訕笑,他們為了這個毫無人性的計算而道歉。你也許會說,從功利主義者的角度來看,這裡漏了一樣很明顯的事物,也就是早逝者的價 值,以及那些因為肺癌而死的病患家庭損失生命的價值呢?有些損益分析會試著推估生命的價值,其中最有名的是福特的Pinto車案例。
 
你們讀過了嗎?是在1970年代,你們還記得福特Pinto是什麼嗎?有人記得它是一種車嗎?是台小車,非常受歡迎,但它的油箱有個問題,因為 它位在後方,所以一旦遇到後方撞擊油箱就會爆炸,造成一些人的死亡,還有一些因此重傷。這些受害者決定要上法庭控訴,福特在法庭交鋒過程中,沒想到福特根 本早知這油箱設計的缺陷,甚至為此做了損益分析,分析如果裝上特殊安全盾來保護油箱避免爆炸,他們做了次損益分析,為了增進Pinto安全所安裝的零件成 本,他們計算出來是每個零件十一美金,這是在庭訊過程中出現的損益分析。每台車成本十一美金,有一千兩百五十萬台轎車與卡車,也就是改善安全需要花費總金 額一億三千七百萬美金,然後他們計算了把這些錢都花在車上的效益,算出了約會有一百八十人死亡,他們估計每個人的死亡約值二十萬美金,然後一百八十人受 傷,每人價值六萬七千美金,以及兩千台車輛毀損的費用,沒有安全裝置而撞毀的車輛每台七百美金,所以利益是四千九百五十萬美金,於是他們決定不安裝這個裝 置。不用說,當庭上出現這個備忘錄時,當審判過程出現福特車廠的損益分析表之後,陪審團大為震驚,因此判出巨額賠款。這算不算是功利主義計算的反例呢?因 為福特加入了計算人命價值的推估,誰想要替損益分析辯護?替這個明顯的反例辯護?誰有辯護的理由?或者你覺得這完全摧毀了功利主義的運算方式?請說。
 
學生:我認為他們又犯了同一個錯誤,就像是前一個案例一樣,他們替人命訂價,但又再度同樣沒把受苦的價值算進去,以及受害者家庭的情感損失。我的意思是,家庭失去了收入,但也失去了摯愛之人,而這個價值比二十萬美金要更多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沒錯,等等,你說的好,你叫什麼名字?
 
學生:Julie Roteau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那麼Julie,如果你認為二十萬美金太低,因為這不包含摯愛之人亡故之痛,以及那些本可共處的幸福人生,那麼你認為應該是多少錢才合理?
 
學生:我沒辦法給出一個數字,因為我認為人命不可納入這種算式中,我認為人命不可以用金錢來計算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照Julie的說法,他們不只太過低估,根本是不該用金錢來計算人命。讓我們再聽聽大家意見。
 
學生:你得要針對通膨調整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你得要針對通膨調整,好吧,算是合理。那麼現在的數字該是多少?這是三十五年前了。
 
學生:兩百萬美金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兩百萬美金?你覺得應該是兩百萬美金?你叫什麼名字?
 
學生:Voytek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Voytek說我們應該把通貨膨脹納入考慮,我們應該要更慷慨一點,那麼你就會覺得這是一個正確思考問題的方式嗎?
 
學生:我想,很遺憾的.....應該說是可以滿足要有個數字的需求,有數字是很好,但我並不同意...我並不同意,人命可以用數字來衡量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好的,這是Voytek的說法,他在這個部份不同意Julie的看法,Julie說我們不能替人命加上價值,不能為了損益分析這樣 做,Voytek說我們必須這樣做,因為我們總得做出抉擇,其他人的想法如何?有沒有任何人準備好要替損益分析辯護?你可以說他精確或是有用?請講。
 
學生:我認為如果福特這家公司不使用損益分析的話,他們遲早會沒生意,因為他們將無法賺錢,而數百萬人都無法用他們的車子去上班,無法賺錢餵飽他們的子女,所以我認為如果不運用損益分析將會有更大的利益被犧牲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好的,你叫什麼名字?
 
學生:Raul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Raul,最近有一個關於駕駛使用手機的研究,人們一直爭議在開車的時候是否應該禁用手機,沒錯,相關的資料是大約有兩千人,因此死亡 都是肇因於使用手機引發的意外。但是,相關的損益分析,由哈佛的風險分析中心執行,如果你針對使用手機所能帶來的利益,然後將生命給予數值,會得到類似的 結果,因為這所帶來的巨大經濟利益,讓人們不會虛度時間,可以在開車時談生意、和朋友討論等等,難道這不代表試著用金錢代表人類性命是錯誤的嗎?
 
學生:我認為如果大多數的人類想要從某個服務中獲取最大利益,像是使用手機以及手機帶來的便利性,為了要獲得滿意的結果,這是必要的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你毫無疑問的是個功利主義者。
 
學生:是的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好,好,Raul,最後一個問題。
 
學生:好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而這算是Voytek提出的,在決定是否禁止手機的案例中,每條人命應如何訂價?
 
學生:我不想要武斷的提供一個資料,我是說,現在我認為...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你希望能夠獲得建議來執行。
 
學生:是的,我想聽取專家建議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但約莫會是多少呢?有兩千三百人死亡。
 
學生:好吧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你得要指定價值,才能決定是否禁止用手機所造成的傷亡。
 
學生:好吧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你的直覺是多少?一百萬美金?兩百萬美金?這是Voytek的數字,是你認為那樣,對嗎?
 
學生:也許是一百萬美金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一百萬美金嗎?
 
學生:對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你做得很好,謝謝你。好,這就是近日來損益分析產生的爭議,特別是牽扯到用金錢定義事物的問題,這更造成進一步的困擾。我現在想要轉向 你們的反對之處,因為你們反對的不僅是損益分析,因為這只是目前應用的其中一個版本的功利主義,但對整個理論,整個正確的立論而言,也就是政策和法規的目 的是將利益最大化,有多少人不同意功利主義的角度來設定法律和定義所謂的公眾利益?有多少人同意?同意的人比不同意的人多一些,讓我們聽聽批評者的說法, 請講。
 
學生:我主要不能同意的部份是,你不能說某些人,只因為他們佔少數,而就說他們的需求和想法比佔大多數的人較為沒有價值,所以我想,我的問題是,越多人的越大福祉越是正確這件事不能說服我,佔少數的那些人怎麼辦?這對他們並不公平,他們根本沒辦法表示他們的利益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很好,這是個有趣的反對理由,你擔心的是對少數人的影響,的確,你的大名是?
 
學生:Anna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誰能夠回答Anna對少數派意見的擔憂?你要怎麼回答Anna?她認為少數被給予比較低的評價。
 
學生:我並不認為如此,因為以個體來說,少數派和多數派的個體都被賦予同樣的價值,只是多數派的數量勝過少數派而已,而我的意思是,你總得做出決定的,雖然我對少數派感到遺憾,但這是為了一般大眾,為了整體利益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為了整體利益,Anna,你覺得如何?你叫什麼名字?
 
學生:Yang-Da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你要怎麼回應Yang-Da?Yang-Da說你必需將人們的偏好累加起來,而那些站在少數陣營的人的確已經被考慮進去了,你可以給個例子,描述你擔心的功利主義違背少數人的利益,或是不夠尊重少數人的利益?給我們個例子。
 
學生:好吧,就以我們討論過的那些例子來說,就像那個船難的例子,被吃掉的少年和其他人一樣有權活下去,只因為他在那案例中是少數,也許生存的機率較低,這並不代表其他人有權利吃掉他,只為了讓更多人可以有機會活下去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所以,也許有某些權利是少數派依舊擁有的,而這些個體的權利不該因為大多數利益的關係交換掉?
 
學生:是的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是的,Anna,這將會是個對你的測驗,在古羅馬時代,他們如果抓到基督徒,會讓他們在競技場跟獅子打鬥取樂,如果你明瞭功利主義的運 算法,的確,被丟去和獅子搏鬥的基督徒承受了極端的痛苦,但看看那些羅馬人的總體快樂!Yang-Da。
 
學生:在那時,我不認為….即使在任何時代…都不能夠數量化那些歡愉,我不認為那些在觀看的人…我不認為政策制訂者會說,一人的痛苦和眾人的歡愉相比,和眾人獲得的歡樂相比…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但你得承認,如果有足夠多沈迷歡樂的羅馬人,他們將可以獲得的快樂遠勝過幾個被丟給獅子撕咬,承受極端痛苦的基督徒。所以我們反對功利 主義有兩個主要的理由,一個是功利主義是否真的尊重個體權利或是少數權利,而另一個則是挑戰整個累積的利益,或是對價值的偏好,有可能累積所有的價值轉換 成金錢估價嗎?一九三零年代有個心理學家試過要解決這第二個問題,他試著要證明功利主義者的假設,也就是可以把所有的產品,所有的價值,所有人類關心的事 物,都轉化成單一的價值。他針對接受治療的病患做了系列的調查,這是在一九三零年代,他列出一連串不快事物的列表,問他們,「你願意收多少錢來經歷這些事 情?」而他持續的紀錄著,舉例來說,把你的一顆上門牙拔掉應該付你多少錢?切掉你一隻腳趾應該給多少錢?吃掉一隻六吋長的活蚯蚓值多少?或者是這輩子之後 都住在坎薩斯的農場?空手勒死一隻流浪貓?你知道列表裡面平均最貴的是哪樣?坎薩斯?你說的沒錯,的確是住在坎薩斯。人們說,如果這輩子接下來都要住在坎 薩斯,必需要付給他們三十萬美金,你覺得第二昂貴的是什麼呢?不是貓,不是拔牙,不是腳趾,是蚯蚓!人們表示要吃那隻蚯蚓必需拿到十萬美金,你覺得最便宜 的是什麼?不是貓,是牙齒,在大蕭條期間人們願意拿僅僅四千伍百美金就拔掉自己的門牙。什麼?這是Thorndike從研究中獲得的結論,任何需求或是滿 足既然都有一個定價,就是可以測量的。狗、貓或是雞的性命價值,包含了對他們的喜好、慾望和滿足度,人命的部份也是一樣,只是喜好和慾望部份變得更為複 雜,但Thorndike的研究結果如何?這是否支持了Bentham的看法?認為每一樣事物都可以用通用的單一價值來判斷,或者是列表上事物的荒謬性正 好暗示了相反的看法?不管我們說的是住在坎薩斯的人生或是蚯蚓,也許我們珍惜和看重的事物價值無法數量化,無法用共通的價值來數量化?而如果真的不行,功 利主義的道德觀點又該怎麼辦?這是我們下次會繼續討論的問題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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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部份
〈前情提要〉
Michael Sandel教授:好的,讓我們看看其他部份的調查,也就是什麼帶來最多快樂?有多少人認為莎士比亞?有多少人認為Fear Factor?不會吧,你不是認真的吧。真的嗎?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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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ichael Sandel教授:上次我們開始思考反對Jeremy Bentham的功利主義的看法,在我們的討論中人們提出了兩種反對意見,第一種反對意見認為,認為功利主義以最多人利益最大化為出發點,因此沒有尊重個人權利,今天我們要辯論的是拷問和恐怖主義。
 
假設一名恐怖份子嫌犯在事件前一天被捕,你有理由相信這嫌犯有關鍵情報,關於一場將會殺害超過三千人的恐怖攻擊,而你無法從他口中獲得情報,拷 問這個嫌犯以便獲得情報,正確嗎?或者你會說這行為不正當,不尊重個人權利,也就是回到我們一開始討論的問題,Charlie Carson的器官移植,這是我們討論的第一個話題。你也還記得我們考慮了一些範例,那些損益分析讓很多人不高興,當這損益分析試著將人命算出價值時,因 此又讓我們獲得第二個反對的理由,這質疑我們是否可以將所有的價值轉成同一個單位的度量衡?換句話說,也就是說,是否所有的價值都可以轉換?讓我給你另一 個經驗的例子,這是個真實故事,這是個引起問題的個人經驗,至少我們會開始思索,是不是所有的價值都可以毫無損失的轉換,至少是以功利主義的角度來看。
 
當我還是個研究生的時候,我那時在英國的牛津,他們有純男生和女生的學院,那時還沒有男女混住,而女性學院有反對男性客人過夜的規矩,到了一九 七零年代,這些規則很少被執行,也很容易被違背,至少人們是這樣告訴我的。當我一九七零年末到那邊時,開始有壓力要求放鬆這些規定,而這成為St. Anne學院教職員的辯論議題。她們,也就是全女性的學院教師中的年長女性都是傳統派的,她們反對改變這些過去立下的道德規範。但由於時代改變了,而她們 不好意思承認自己的道德與年代有關,因此她們把自己的立場轉為功利主義。她們表示:「如果男人過夜,學院的花費將會增加。」你或許會懷疑,「哪有關係?」 她們說,「他們會想要洗熱水澡,而這會用掉我們的熱水。」不只如此,她們還進一步爭辯,「我們還必需要更常更換床墊」。改革派為了迎戰這樣的論點,決定採 用以下的妥協方案,每名女性每週最多可以接待三個男客過夜,她們並沒有說清楚究竟是同一個人或是三個不同的人,而妥協的部份是,來客負擔五十便士來抵銷學 院的花費。第二天全國報紙的頭條是這樣寫的,「St. Anne的女孩一夜五十便士」,這同樣是價值轉換困難之處。
 
在這個案例裡面是將道德轉換成功利主義的單位,這都是為了說明對功利主義的第二種反對理由,至少是關於價值的那個部份。我們究竟可否用共通的價 值,來換算一切所有價值的共通性,以及所有道德的可轉換性,是否都可以轉換成金錢計價?但對於這樣的憂慮,擔心價值和偏好的換算部份有第二個切入角度,為 什麼我們要評量所有的偏好,卻不去計算它是正向還是負向的偏好呢?難道我們不該分別高尚快樂和低下的快樂嗎?這部份關於不進行質的比較的看法,有關於人們 偏好的價值部份的看法是,這是無關判斷,並且平均的Bentham的功利主義必需考慮每個人的偏好,而且不管他們偏好什麼都必需納入考慮,不管是什麼讓人 們幸福都一樣。請記住,對Bentham來說,唯一重要的關鍵是幸福或是痛苦的強度和長度,所謂的「高等幸福和高貴的道德」。根據Bentham的說法, 也不過就是製造更強、更久幸福的模式而已,要說明這個看法最有名的類比就是,幸福的量化都是公平的,「圖釘遊戲跟詩歌一樣等級」。什麼是圖釘遊戲?就是某 種小孩子的遊戲。Bentham表示,「圖釘遊戲跟詩歌一樣等級」,我認為在這看法背後代表的是潛在的想法,很多人都想要去判斷誰的幸福是比較高級或是更 有價值,而這種拒絕判斷的行為有它的吸引力,畢竟,有些人喜歡莫札特,有些人喜歡瑪丹娜,有些人喜歡芭蕾舞,有些人喜歡打保齡球。Bentham的支持者 可能會辯解,誰有資格說哪個幸福、哪個快樂比較高尚?誰的幸福又比較有價值或是更高貴?但這樣拒絕做品質上的分別是對的嗎?我們能夠完全拋棄這個想法嗎? 某些我們喜歡的事物會比其他的更有價值或是更高貴?想想競技場內的羅馬人,人們憂慮的其中一點似乎是這樣侵犯了基督徒的權利,另外一個反對的主要理由是羅 馬人對於血腥的愛好,這種低級、敗壞、缺乏道德的快樂是否應該被考慮納入評量所謂大眾幸福的規劃中?而這就是對Bentham功利主義的反對理由。現在我 們轉向試著回應這些質疑的人,晚期的功利主義學者John Stuart Mill。我們現在需要檢證的是,究竟John Stuart Mill對於這些對功利主義的質疑是否有讓人滿意的回答?
 
John Stuart Mill出生於西元一八零六年,他的父親James Mill是Bentham的門徒,James Mill則是努力的給他兒子John Stuart Mill一個典範教育,相當努力的教育他,John Stuart Mill可說自孩提起就是個天才,他在三歲懂得希臘文,八歲能說拉丁文,十歲他就寫了一本《羅馬法之歷史》,到了二十歲他崩潰了,這讓他抑鬱了整整五年。 但當他二十五歲的時候,讓他脫離這憂鬱的原因是遇上了Harriet Taylor,兩人結婚了,並且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。在她的影響之下,John Stuart Mill試著人性化功利主義,他試著做了一件事,他將功利主義的運算式擴大,並且增加希望能夠納入人性的考慮,包含個體的權利以及崇高和低下的快樂之間的 差異。在西元一八五九年他寫了一本解釋自由的名著,書內最主要的重點在於替少數和個體的權利辯護。在西元一八六一年,他即將過世前,他寫了本課程閱讀書籍 之一的《功利主義》,他清楚的闡釋,功利是道德的唯一標準,他認為這樣的觀點並非是挑戰Bentham的看法,相反的只是更加確認。他說的非常清楚,「唯 一證明人們對事物需要的證據,就是證明人們對這些事物的慾望。」所以他依舊認同我們的慾望是道德判斷的唯一標準,但在第二章的第八頁,他認為功利主義者應 該可以辨別高尚和低下的幸福,你們之中讀過Mill的作品的人請告訴我,他是如何分別這其中的差異的?功利主義者要如何區別較為崇高的快樂和低下的、基本 的、無價值的快樂,請說?
 
學生:如果你兩者都嘗試過,而你喜歡崇高的那個,這是自然的,永遠如此的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很好,沒錯,你的大名是?
 
學生:John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John說的是,Mill講的就是這樣的測試,既然我們不能擺脫真實的慾望,既然我們不能跳脫違背功利主義者看法的真正偏好,那麼,哪 一種快樂比較高尚或是低級的測試,就是都經歷過這些的人會偏好哪一種?第二章中我們看到一段記述Mill所說的,就是John剛剛描述的,「在這兩種快樂 之間,所有經歷過這兩者的人幾乎都會選擇某一種,與任何道德上的責任無關,也就是說,沒有獨立的標準,就可以判別出較為偏好的快樂來。」人們怎麼判斷這樣 的論點的?這成功了嗎?有多少人認為,這對於功利主義來說,足以判別高尚和低下的快樂的論點是成功的?有多少人認為這沒有成功?我想要聽聽你們的理由,但 在我們討論理由之前,讓我們測試看看Mill的看法,為了要做這樣的實驗,我們將要看看三個通俗娛樂中的片段,第一段是哈姆雷特的獨白,然後是兩個其他的 片段,看看你的想法如何。
 
(影片一)
人是何等巧妙的一件天工!理性何等高貴!智能何等廣大!形容與舉止何等明確和美妙!行動是多麼像天使!悟性是多麼像神明!世界之美,動物之形體,但是,對於我,這塵垢的精華算得了甚麼?人不能使我歡喜。
 
(影片二)
想像一下你最大的恐懼變成事實。
 
啊!我被咬了!
 
每一集有六名參賽者,來自全國各地,在三個極端挑戰中比賽。
 
喔!
 
而這些極端挑戰就是用來挑戰參賽者的肉體與精神,六個參賽者,三個挑戰,一個贏家。
 
沒錯!太棒了!
 
Fear Factor
 
(影片三)
嗨,各位喜好賽車的狂熱者。
 
Flanders,你什麼時候開始喜歡這麼酷的東西了?
 
我在乎的不是速度感,我喜歡的是那些安全設備,頭盔、安全桿、警告旗。
 
我喜歡新鮮空氣…看看那些可憐的、在前場的傢伙。
 
媽呀,Cletus,為什麼你們要停車在我爸媽旁邊?
 
親愛的,他們也是我的父母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我甚至不需要問你們最喜歡哪一個,辛普森家族,誰最喜歡辛普森家族?有多少人喜歡莎士比亞?Fear Factor呢?有多少人喜歡Fear Factor?真的嗎?大多數的人們喜歡辛普森家族勝過莎士比亞,好吧,讓我們繼續調查。哪一個帶來的快樂或是幸福感最高?有多少人認為是莎士比亞?有多 少人認為是Fear Factor?不會吧,你不會是認真的吧。真的?什麼?好的,你儘管說吧!
 
學生:我認為這最有娛樂性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我知道,但你覺得哪個最有價值?那個是最高尚的體驗?我知道你認為這個最有娛樂性。
 
學生:如果只是因為這有娛樂性而是好的,那麼又何必在乎在其他人的觀感中這是不是好的呢?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所以你是直接切入Bentham的觀點,誰能判斷,而又為什麼要論斷?為什麼不直接累加這些偏好?好的,說的不錯,你的大名是?
 
學生:Nate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好,可以,好,那麼有多少人,除了喜歡辛普森家庭之外,它的確是更高尚的經驗?比莎士比亞還要高尚?很好,讓我們再看看支持莎士比亞的 投票。有多少人認為莎士比亞更高尚?那麼,為什麼…我想要聽聽個別的意見,多少人喜歡看辛普森家庭,卻認為莎士比亞比較高尚?請說。
 
學生:我想坐在那邊看著辛普森家庭很有娛樂性,是因為他們愛搞笑,讓我們哈哈大笑,但是有人告訴我們莎士比亞是史上最偉大的作者,我們被教導要如何閱讀他的作品,如何理解他的作品,我們得要被教會如何欣賞Rembrandt,如何賞析一幅油畫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但先讓我…你的大名是?
 
學生:Anisha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Anisha,當你說莎士比亞比較好時…
 
學生:沒錯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你是盲目的相信嗎?你投票認為莎士比亞比較高尚,只是因為文化告訴你這樣嗎?或者是老師告訴你,或是你自己如此相信?
 
學生:在莎士比亞的案例中不是,但剛剛你用Rembrandt來舉例,我覺得我比較喜歡看一本漫畫書,勝過分析Rembrandt的作品,因為你知道的,有人告訴我這比較偉大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所以這樣聽起來,你說的是每種文化通俗的介入和快樂,我們被教導哪些書、哪些作品很偉大?
 
學生:沒錯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還有誰?請說。
 
學生:雖然我更喜歡觀賞辛普森家庭,至少是在現在上課的時候,但如果我接下來一輩子都要看這三個不同的短片,我可不會想要在接下來的一輩子都只看後兩個短片,我想我如果能夠更深層的思考,讓我的思緒能夠思索更深沈的愉悅,更深層的想法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告訴我你的名字。
 
學生:Joe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Joe,所以如果你接下來的一輩子都會待在坎薩斯的牧場上,只有莎士比亞和辛普森家族,你會偏好莎士比亞?你從John Stuart Mill的測驗中認為,經歷過兩者的人比較偏好的才是高尚?
 
學生:我可以先說明另外一個案例嗎?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是
 
學生:在去年的《神經生物學》雜誌中我們讀到了,如果一隻老鼠能夠自主刺激腦中某處,產生大量的歡愉感,那麼這老鼠會不吃不喝直到死亡,也就是 這隻老鼠正在經歷強烈的歡愉感,如果你問我,到底要有強烈的歡愉感,還是一輩子比較高尚的愉快感?我會選擇現場享受比較強烈的歡愉感,我會選擇現在享受強 烈的歡愉,是的,我會,我的確會。但如果說是一輩子的話,我相信現場的大多數大多數人都會同意,他們寧願是一個有高尚歡愉的人類,而不是只有短暫強烈歡愉 的老鼠,為了要回答你的問題,我覺得可說是證明了,或者說不算證明,我想這個結論是Mill的理論,當大多數的人們被問到想要做什麼時,他們會回答他們寧 願獲得高尚的歡愉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所以你認為Mill在這裡的看法是正確的嗎?
 
學生:是的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有沒有任何人不同意Joe,認為我們的實驗正好推翻了Mill的作法,證明這沒有適當的方法,你無法利用功利主義的框架區分高尚的歡愉,請說。
 
學生:如果良善只是人們偏好的而已,完全是相對性的,沒有絕對性的定義,那麼一定會有某個社會人們更喜歡辛普森家族,任何人都可以欣賞辛普森家族,但我認為要欣賞莎士比亞需要通過教育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好吧,你說這需要教育才能欣賞很多高尚的事物,Mill的觀點是認為,高尚的歡愉的確需要培養和欣賞和教育,他並沒有爭論這一點,但一 旦經過培養和教育之後,人們不只會明白高尚和低下歡愉的差距,更會偏好其中較為高尚的選項,這是John Stuart Mill著名的一段文章,「當一個不滿意的人類更勝過當一隻滿意的豬,當不滿意的蘇格拉底更勝過當滿意的愚者,如果愚者和豬對此看法不同,那是因為他們只 知道自己的經歷」。在此你試著要將高尚的歡愉和低下的歡愉區分開來,去美術館和窩在家中沙發上喝啤酒看電視,Mill同意,有時候我們會對誘惑屈服,躺在 沙發上無所事事,但即使我們因為懶惰而這樣做,我們還是知道在美術館看Rembrandts是比較高尚的,因為我們兩者都經歷過,因為這會刺激我們的高尚 人性。
 
那麼,Mill關於個人權利的回應呢?就某種程度來說,他用的論點是同樣的,這是在第五章中的論點,他說,「我不認同任何依附在想像的標準上之 正義理論,除非它們是以利益為基礎。」但他依舊認為以功利主義為基礎的正義「是主要、無法比擬的部份,是所有道德最重要的維繫關鍵。」正義更為高尚,而個 人權利同樣被尊重,但完全是仰賴在功利主義的假設上,所謂的正義是某些道德需求的名稱,在考慮到整體之下,在天平上有較高的地位,因為這是社會集體利益, 所以位階較高,有更高的強制性,所以正義是神聖的,擁有優先權,擁有特殊性,不是可以隨便跟其他小事交換的事物。但Mill認為最終的原因都是功利主義的 考慮,一旦你考慮了人類更長遠的利益,也就是我們全部向前進的目標,如果我們執行正義,尊重權利,長遠來看,社會整體將會變得更好,你覺得這樣有說服力 嗎?或者是你認為Mill為了爭辯質化的高尚道德和神聖、重要的個人權利,不慎跨出了功利主義的範疇?我們還沒有完整的回答這個問題,因為要回答人權和正 義的問題,必需讓我們從另一個角度切入,我們必需先用非功利主義的角度來分析人權,以便知道它們是否足夠。
 
至於發明功利主義的Jeremy Bentham,他將此設立為道德和法律哲學的準則。他過世於西元一八三二年,享年八十五歲,但如果你去倫敦,你可以見到他本人。在他的遺囑中,他交代了 要把自己的屍體進行防腐作業,展示在倫敦大學,他現在頂著個蠟頭,放在展示櫃裡,穿著他日常的衣服,因為在他死前,Bentham想要回答一個問題,這問 題是在他的哲學中經常被提及的,死人能夠對活人有什麼利益?他說其中一個方法是讓自己的屍體可以被解剖學研究,而對於偉大的哲學家來說,不如把自己的屍體 保存起來,激勵未來的思想家,你想看看Bentham的屍體現在如何嗎?這是他現在的照片,你看,如果你仔細的看就會知道,他腦袋的防腐過程並不成功,所 以他們用蠟製的頭取代,而底下的頭則是被放在一個盤子上,看到了嗎?就在這裡。所以,這個故事的道德意味是什麼?喔,順帶一提,他們是在會議中抬出他來, 那是在倫敦大學的董事會議上,會議記錄寫著出席但未投票,這才是生亦哲學家死亦哲學家之理,他至死都遵從自己的哲學原則,我們下次會繼續討論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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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講概要
第1部分-自由選擇:Sandel幽默的以Bill Gates和Michael Jordan為例,介紹了自由意志論者認為重分配稅收政策-即透過向富人徵稅而將財富分配給窮人-就如同強制勞動一樣。
 
第2部分-誰擁有我?:學生們首先討論支持重分配稅收政策的論點。如果你生活在一個有累進稅制系統的社會,不是有義務繳稅嗎?許多富人不往往是因為運氣或家族財產而致富嗎?一組被稱為「自由意志論者隊」的學生,自願捍衛自由意志哲學論點,挺身與這些反對意見辯駁。
 
閱讀作業: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我們上次結束的時候,正好討論到John Stuart Mill的部分,他試著回應對Bentham功利主義的批評。他在所著作的《功利主義》一書中,試著證明給批評者看,在功利主義的框架中可以分辨高尚和低 下的歡愉,可以質化比較不同歡愉之間的高下之分。我們利用辛普森家庭和莎士比亞做了一次實驗,而我們的實驗帶來了一個問題,Mill的分類出現了一個偏好 和偉大的問題,因為你們大多數比較喜歡辛普森家庭,但卻大部分認為莎士比亞帶來的歡愉比較高尚,這也是我們的實驗與Mill的看法相衝突之處。那麼 Mill在《功利主義》一書第五章中特別強調的個人權利和正義呢?他想要表達的是個人權利值得特別的尊重,事實上,他甚至表示正義是道德中最神聖、最關鍵 的一部份,但同樣的挑戰在這裡卻可以替Mill辯解,為什麼正義是我們道德中最重要的聯繫關鍵?他的說法是,長遠來看,如果我們執行正義,尊重個人權利, 社會整體長遠來看將變得更好。這樣如何呢?如果我們手上的案例可以證明有例外,剝奪個人的權利事實上長遠來看可以讓大眾過的更好,那麼我們這樣利用人民對 嗎?而且還有更進一步的質疑,質疑Mill對於正義和權利的看法。假設功利主義的算式真是如此,真的可以尊重個人權利,而長期來看又可以讓每個人都過的更 好,這是正確的理由嗎?這是尊重個人的唯一理由嗎?如果第一堂課中提到的醫生,就這麼把來健康檢查的路人器官拔走,以便拯救五條命,長遠來看的效果反而不 好,因為最後人們終將得知這一切,不再來做健康檢查,這是正確的理由嗎?這是不是擔任醫生的你不從健康的人身上取出器官的唯一理由?因為你認為若是這樣利 用他,長遠來看會死更多人?或者這是單純跟行為本身的道德性有關?因為對方是個獨立個體,因為如果這個理由成立,那麼甚至Mill的功利主義,就無法確定 可以考量這部份了。為了要徹底檢驗這兩個質疑,為了替Mill辯護,我們必需更進一步,我們必需要檢驗,高尚的歡愉有沒有美好人生的理論,可用來分析歡愉 價值的獨立道德標準?如果有的話,又是怎麼樣子的?這是其中一個問題。而在正義與權利的例子中,若我們認為Mill傾向人類尊嚴這方面,或者是用不完全功 利主義的模式來尊重個人,我們就必需檢證,是否有更強大的權利理論可以解釋,即使Mill也同意的這個傾向,也就是尊重個體的原因之所在,即使功利主義長 遠來看是支持的,我們也不該利用個體,今天我們要討論的就是這些強大的權利理論。
 
這些強大的權利理論認為,個體並不只是為了社會遠大目標效勞的工具,也不是為了要最大化利益而存在,個體是獨立的存在,每個生命都需要各自的尊 重,因此,根據這個理論,把正義或是法律當作偏好和價值的總和是錯誤的,我們今天要討論的強大權利理論是自由意志論。自由意志論非常認真看待個人權利,這 之所以被稱做自由意志論的原因,因為最基礎的個體權利是自由意志的權利,正好因為我們是單獨的個體,我們不可能迎合社會的所有需求最大的原因,正因為我們 是獨立的人類個體,我們擁有最基本的權利,就是自由意志,也就是自由選擇的權利,隨我們歡喜的過人生,只要我們尊重其他人同樣形式的權利,這是最基礎的概 念。Robert Nozick是其中一名自由意志論的哲學家,他是我們這課程的閱讀作家之一,他的說法是:個人擁有權利,而這權利是如此遠大,甚至讓人懷疑國家可以做什 麼。那麼自由意志論者是如何看待國家或政府的呢?當代國家做的事情,在自由意志論者的看法中,主要有三樣是不公義、不正確的。其中一個是家長式的立法,也 就是通過強制民眾保護自己的法律。舉例來說,強制繫安全帶或騎機車配戴安全帽的法律。自由意志論者認為,人們都繫上安全帶也許是件好事,但這應該由他們自 己決定,國家或是政府沒有必要強制他們這樣做,沒必要立法要求我們繫上安全帶,這是強迫。
 
所以第一,不該有家長式的立法。第二,不該有道德式的立法。許多法條是要推廣市民的道德,或者是試著要彰顯整個社會的道德價值。自由意志論者認 為這也是違反自由權利的作法,舉個很經典的例子吧!為了推廣道德而做的立法,傳統上一直有類似的立法,防止男同性戀與女同性戀之間的親密關係。自由意志論 者說,在這其中沒有其他人受害,沒有其他人的權利受到侵犯,所以國家應該完全不介入,不該推動道德立法來彰顯美德或價值觀。第三種在自由意志論哲學中被反 對的立法,是稅收相關的立法,或者任何與財富重分配相關的政策,從富人手中重分配財富到窮人身上。如果你仔細思考,所謂的重分配…自由意志論者認為這就是 一種強迫,這也就是一種由政府或多數派執行的竊盜行為。我們說的是民主制度,而受害者是那些剛好賺很多錢,生活過得很好的人。Nozick和其他的自由意 志論者認為,國家可以針對所有人都需要的基礎作最基本的稅收、國防、警察、規範合約和產權的司法系統,但就這樣了。我想要看看各位對這第三個規範的看法, 也就是自由意志論者對稅收的看法,我想要看看你們之中誰同意,誰不同意,原因為何?但為了讓問題更確實一點,可以清楚看到影響,我們就拿美國的財富分配來 討論好了。
 
以財富分配和先進的民主制度來說,美國大概是世界上最不平等的國家之一了,這算是公義還是不公義?自由意志論者怎麼說的呢?自由意志論者會說, 從我剛剛給你們的資料中無法判定是否公義,你無法知道那樣的分配公義與否,你沒辦法只看模式或是分配,或是透過只看結果知道公義與否,你得要知道過程,你 不能只看結果或是結局,你得要觀察兩個基本原則。第一個原則是獲取或初始資本的正義,這個意思很簡單,也就是人們是不是公平的取得生財工具?所以我們必需 知道,在初始資本取得上是否符合正義,他們用來賺錢的工廠、貨物、土地是不是偷來的?如果不是,如果他們獲取財富的工具是正當取得的,第一原則就被滿足 了。第二個原則是市場上的運作,人們交易和購買是否出於自由意志,未經強迫。也就是說,自由意志論者的正義概念與自由市場的概念息息相關,人們是否不偷不 搶公平取得生財工具,人們買賣或是否出於個體自由意志,那麼財貨分配就是公平的,否則就是不公平的。為了讓討論可以聚焦,我們就找個實際的例子吧!誰是美 國最有錢的人….或說是世界上最有錢的人?Bill Gates,沒錯,就是他,你也會高興的。他的財產淨值是多少?誰知道?數字一定很大,還記得在Clinton時代有爭議的獻金者嗎?給了大筆政治獻金的 人獲邀在白宮的林肯房中過夜?我想應該捐兩萬五千美金以上就會獲邀,這是有人計算出來的,就可以獲邀在林肯房過夜。Bill Gates 的財產足以在接下來的六萬六千年每晚都睡在林肯房。有人還算過,你知道他每小時賺多少嗎?根據他們的推估,自從他創辦微軟之後,我想,合理推算他應該每天 工作十四小時,用他的財產淨值來推算,大約是一百五十美金。不是每小時,不是每分鐘,而是每秒鐘一百五十美金。也就是說,如果他在上班時,如果他在街上看 到一張百元美金鈔票,對他來說不值得停下腳步撿。你們之中大多數人會說,那麼有錢的人應該讓我們抽稅,可以滿足其他人們的迫切需要,缺乏教育或是食物,或 者是缺乏像樣的住房,他們比這位首富更需要這個。如果你是一個功利主義者,你會怎麼做?你會用什麼樣的賦稅制度?你會一瞬間把財富重新分配,對吧?因為你 知道,如果一個好的功利主義者只拿一點點,對方可能根本不會注意到,但這將可以大幅提昇那些社會底層人的福利和生活。但請記得,自由意志論者說,我們不能 夠就這樣累加偏好和滿意度,我們得要尊重...如果他公平的賺錢,根據前面兩個原則,並沒有違反任何人的權利,公平的獲得、公平的轉移,那麼強制課稅就是 錯誤的。Michael Jordan並沒有像是Bill Gates一樣有錢,但他過的也不錯,Michael Jordan就是這樣,他一年的收入是三千一百萬美金,他為Nike和其他公司代言的收入是四千七百萬美金,所以他的收入一年共有七千八百萬美金。如果讓 他付出,假設是三分之一的收入,給政府來支持正當需求,像是窮人的食物和健康照護,窮人的居住和教育,這就是強制,這就是不正義,這剝奪了他的權利,正是 因為如此重分配才是錯誤的。
 
有多少人認同這個立場,認同自由意志論者的立場?為了試著協助窮人而重分配財富是錯誤的?有多少人不同意,你的論點又是什麼?好的,先從那些不同意的人開始吧!自由意志論者反對財富重分配的立論有何錯誤?請說。
 
學生:我想那些像是Michael Jordan一樣的人,我們談的是在社會中工作,而他們都從社會獲得了很大的財富,所以也應該要有義務透過重分配的過程回饋給社會。你可以說 Michael Jordan努力工作的程度,和那些在洗衣房裡工作十二、十四小時的人一樣努力,只是他賺得更多,我認為如果說這一切都靠他自己努力並非全然公平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好的,讓我們聽聽自由意志論者的辯護。為什麼對富人收稅照顧窮人在原則上就是錯誤的?請說。
 
學生:我叫Joe,我收集滑板,我買了一百個滑板,而我居住在一個只有一百人的社會中,只有我擁有滑板,突然間大家都決定要一個滑板,於是他們 都跑來我家,拿走我的滑板,他們拿走了我九十九個滑板,我認為這樣不正義,我認為在某些狀況下,忽略甚至寬恕這些不正義,就像是那個船難少年被殺來當食物 吃一樣,如果有人生命垂危,也許我們應該忽略那個不公義的行為,但還是要記得,我們依舊在進行所謂的不公義的行為,因為我們拿走了人們的資產或是財物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你認為假設對Michael Jordan收33%的稅,來讓窮人有飯吃依舊是竊盜對嗎?
 
學生:我認為這是不公義的。是的,我認為這的確不公義,但也許我們必需要寬恕這樣的行為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但這依舊是竊盜。
 
學生:是的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Joe,為什麼這是竊盜?
 
學生:因為…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為什麼這跟你收集滑板一樣?
 
學生:我認為這是竊盜的原因是,至少以我和自由意志論者的觀點,他公平賺到那些錢,所以那是屬於他的,因此剝奪他這些財貨就是竊盜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讓我們聽聽有沒有別的意見?誰要想回應Joe?是的,請講。
 
學生:我不認為這和擁有九十九個滑板一樣,而政府…你有一百個滑板,而政府要拿走九十九個,比較像是你擁有超多的滑板根本用不著,多到你根本沒 辦法使用這些滑板,滑板多到你一輩子都用不上,而政府拿走了一些。我認為如果你所在的社會,政府不重分配財富,袖手旁觀人們累積大量財富,多到人們根本無 法擁有立足點的平等,所謂的平等立足點在我們的假設狀況中並不存在,在我們真實社會中,這些人會一輩子吃虧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所以如果沒有某種程度的重分配,對社會最底層的人來說就沒有真正的機會平等。好的,關於抽稅就是竊盜這件事,Nozick更進一步的討 論了,他同意這是竊盜,他比Joe還要主動一些。Joe認為這是竊盜,但只有在極端狀況下符合正義,也許當一個爸爸或是媽媽偷麵包,為了餵飽自己家庭或孩 子時算是合理,所以,Joe你認為自己算不算…一個有同情心的類自由意志論者?Nozick說,如果你仔細思考稅收,也就是針對收入拿走一部分,也就是 說,這代表是奪走我勞力付出的結果。但如果國家有權奪走我的收入,這不就和國家依法可獲取我部分勞力成果是一樣的嗎?也就是說,收稅就跟強制勞動一樣,因 為強制勞動是剝奪我的閒暇、我的時間還有我的努力,就像收稅是奪走我努力賺來的收入一樣。對Nozick和其他自由意志論者來說,重新分配所得的收稅,如 同Joe所說的一樣是竊盜,在道德上也如同奪走某人的人生和努力,所以在道德上和強制勞動一樣,如果國家有權擁有我勞動的成果,這也就是暗示了國家實際上 擁有我的勞動所有權。而什麼是強制勞動呢?Nozick指出,強制勞動就是奴役制,因為如果我無法擁有我勞動的唯一所有權,這也就代表了政府或是政治社群 擁有部分的我,而國家擁有我個人的部分所有權又是什麼意思?如果你認真想一下,這就代表我是個奴隸,我不是自己的主人,這推論讓我們來到自由意志論者最基 本的概念,也就是自由意志論者對於權利的看法。這原則是什麼?我是自己的主人,如果你想要認真看待權利這回事,這就是所謂的自我擁有,如果你不同意只把人 類當作偏好的集合體,那麼你將會推導出的最基本道德概念就是如此。我們是自己個體的主人和擁有者,因此功利主義才會是錯的,也正是因為如此,才不應該把器 官從健康的人身上偷走,你的作法彷彿是,那個人屬於你或是整個社會,但我們實際上只屬於自己,也因此才會應用在立法的部分,我們不該訂立保護我們不傷害自 己的法律,或告訴我們該如何活的法律,或是告訴我們應該遵守什麼道德,也正是因為如此,才不應該讓富人繳稅幫助窮人,即使是為了做好事,即使是為了幫助那 些因為Katrina颶風而流離失所的人們。你可以要求他們捐款做慈善,但如果你抽他們稅,就像是強制勞動一樣。你能夠告訴Michael Jordan下週比賽不參加,必需去幫助Katrina颶風的受災戶嗎?道德上來說其實是一樣的,所以這一題裡面的籌碼很高。
 
目前為止我們聽到了幾個反對自由意志論者的看法,但如果你真的想要推翻它,你必需要切入他們真正的邏輯中,也就是說抽稅就和強迫我勞動一樣,而 強迫我勞動就是讓我成為奴隸,而如果你不同意這樣的看法,你必需要相信自我擁有的原則。那些不同意的人,請規劃好你的反對意見,下次我們會繼續討論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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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部份
〈前情提要〉
Michael Sandel教授:有任何人想要繼續這個觀點嗎?請講。
 
學生:我覺得當你選擇在社會中生存時,你就放棄了某些權利,因為技術上來說,如果我想親手殺掉某人,只因為他們冒犯了我,這就是自我主權的定義。因為我在社會中生存,所以我不能這樣做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Victoria,你是在挑戰自我主權的基本定義嗎?
 
學生:是的,我認為你不可能真的完全擁有自己,如果你選擇在社會中生活,你就不可能完全不管你身邊的人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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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ichael Sandel教授:我們上次討論到自由意志論,我想要回頭探討贊成和反對的立論,有關收入重分配的部分。但在我們開始討論之前,必需先說明一下最低作為政 府的原由。Milton Friedman是自由意志論者的經濟學家,他指出許多我們習以為常的、屬於政府的權力,其實根本不是。那是家長式的立法,他舉的其中一個例子是社會安 全。他說人們在能夠賺錢時,存錢準備退休是個好點子,但其實是錯誤的。政府強迫每個人這樣做就是違背人們的自由,因為每個人應該要自己決定當天收入的用 途,而不是被強迫因為退休金而存錢。如果人們想要冒險,或是今天想要過爽一點,就算退休時窮困潦倒,這也是他們自己的選擇。他們應該可以自由做出這些選擇 和冒這些風險,所以,即使討論到社會福利,也是站在無為政府的對立面,Milton Friedman是這麼認為的。有人認為集合服務,像是警察消防隊等等,終究會造成佔便宜的問題,除非能夠以公共服務的方式提供,但依舊有方法可以避免佔 便宜的人,依舊有辦法限制集合服務。像是消防隊,不久前我讀過一則關於私人消防隊的報導,阿肯薩州的Salem防火公司。你可以雇用Salem防火公司, 付一些年費,如果你的房子著火了,他們就會來滅火,但他們不會撲滅每個火災,他們只會撲滅雇主的火災,或者是撲滅那些會擴散蔓延危及到雇主的火災。新聞報 導描述的是,有一家人之前有雇用這家公司,但忘記繳交年費,他的房子失火了,Salem防火公司的消防車出現了,看著那房子起火,只為了確定這火災不會蔓 延。當消防隊長…呃,他其實不是消防隊長…我想他是公司的總裁,他被問到你如何能夠袖手旁觀,看著這人的房子被燒掉。他的回答是:一旦我們確定這火災對會 員的財產沒有損傷時,根據我們的規範就必需撤守。根據他的說法,如果公司撲滅所有的火災,那根本就不會有繳費當會員的誘因。這個報導中的家庭試著在現場重 新繳交會費,但公司的負責人拒絕了,他說,你不會先弄壞一輛車然後再買保險,所以即使那些我們習以為常,以為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,其中許多部分在原則上 可以獨立出來,只提供給那些付錢的客戶,這也就回應了集體服務的問題,以及自由意志論者反對家長式立法的原因。但讓我們回頭來繼續討論重分配的問題。
 
在自由意志論者的無為政府背後擔心的是強迫的行為,但強迫又有什麼錯呢?自由意志論者的答案是,強迫某些人,為了大眾福祉而利用某些人之所以不 正確的原因,是每個人都該擁有自主權,最基本的道德關鍵就是自主權。自由意志論者反對重分配的邏輯,始自於每個人都對自己擁有自主權。Nozick 認為,若社會能要求Bill Gates,或者去要求Michael Jordan,並且以抽稅的方式取走他們部分的財富,整個社會所主張的概念就是集合的物權,對象是Bill Gates或是Michael Jordan,但這違背了我們每人都擁有自主權的基礎概念。我們上次已聽過幾個反對自由意志論者的看法,今天我想要做的是,給予自由意志論者一個機會,一 個回應他們所造成的反對論點的機會。有些是他們自己發覺,同意用自由意志論的觀點來回應這些反對意見,所以,如果你是自由意志論者請舉起手,有多少人準備 好挺身支持這理論,並且對抗那些反對論?你的大名?
 
學生:Alex Harris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Alex Harris在部落格上很受歡迎,Alex請過來,來,請站起來,這是一個自由意志論者的小角落。還有誰?有其他自由意志論者想要加入嗎?你的大名是?
 
學生:John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John?
 
學生:Sheffield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John Sheffield,還有誰想要加入?還有哪些勇敢的自由意志論者想挺身而出?請,你的大名是?
 
學生:Julia Rotto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Julia Rotto,Julia請來這邊加入我們。自由意志隊在集合的同時,Julie, John, Alex,在自由意志隊在這邊聚集的時候,讓我稍稍整理一下我聽到的反對意見,包含在課堂上和在網站上。第一個反對意見…我要下來,我想和自由意志隊談 談,反對意見第一條是:窮人更需要錢。這個反對意見很顯而易見,因為他們顯然比Bill Gates和Michael Jordan更需要這些錢。第二個反對意見,收稅並非真的就是奴隸制,至少民主社會並非是奴隸主人,這有議會,有民主制度,Alex你已經在笑了,你很有 信心可以回應這一切?由被統治者集體同意的收稅不算是強迫。第三,有些人說,像是Gates這麼成功的人,不都虧欠這讓他們成功的社會?所以應該用繳稅來 回報。誰想要回應第一個,窮人更需要錢的那個反對意見?你是?
 
學生:John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John,好的,你認為,我來拿著就好…
 
學生:好的,窮人更需要錢,很明顯我可以用的上那些錢,如果Bill Gates要給我給我一百萬美金,我當然不反對,我是說,我可能會收一千塊,但是到了某個階段你得明白,重分配的好處並不足以平反一開始侵犯物權的害處。 如果你仔細檢證窮人更需要錢這個論調,這個論證之中,我們時時違背了,違背了人們擁有自主權的基本原則,正因為我們違背了這個原則,所以不管這樣做是好 的,值得稱讚的,甚至是為了某些人生存必要的,我們都不認為這足以成為違背自主權的理由,在前面我們早就用邏輯推導過了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很好,所以,我是說,依舊有類似的組織,像是慈善組織,Milton Friedman認為這個論點,也就是Bill Gates如果想要的話,可以參與慈善活動。
 
學生:沒錯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但要強迫他這樣做依舊是錯的。
 
學生:的確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即使是為了滿足窮人的需求。
 
學生:的確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你們滿意這樣的回答嗎?有任何要補充的嗎?
 
Julie?學生:我叫Julia,我想我也可以補充,我要補充的是,需要某些事物和理所當然該獲得什麼事物是不一樣的。我是說,在理想社會中,每個人的需求都會被滿足,但我們現在討論的是,在社會中我們值得獲得什麼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貧窮的人不值得獲得福利,不值得讓我們對Michael Jordan抽稅來補助他們?
 
學生:依據我們在這邊討論的內容,我不認為值得如此對待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好吧Julia,讓我多逼你一點。Katrina颶風的受害者迫切需要照顧,你會認為他們不值得獲得聯邦政府透過抽稅給他們的幫助嗎?
 
學生:好吧,這問題的確困難,我想這案例是他們需要幫助,而不是值得幫助。同樣的,如果你有某種程度的需求無法滿足,你就會需要幫助。譬如說你沒有食物,或者是沒有地方可以住,這就是需要幫助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所以需求和是否值得獲得是兩回事。
 
學生:的確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好的,誰要回應?請說。
 
學生:回到第一個段落,我們討論的個體的物產權,產權是由政府建立和執行的,這是一個民主政府,而我們有代表在其中,可以執行和保護這些權利, 如果你在按照這些規範的社會中生活,那麼應該是由政府來決定這些資源如何調配,稅收如何分配,因為這是在政府合意之下。如果你不同意,你可以不要在這樣運 作的社會中過活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很好,請告訴我你的大名。
 
學生:Raul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Raul指出,事實上他使用的是第二點的內容,如果收稅是被統治者的共同合意,這就不是強迫,是合法的。Bill Gates與Michael Jordan都是美國的公民,他們可以投票選議員,他們也可以和其他人一樣投票決定政治方向,誰想要回應這個問題?John?
 
學生:基本上,在這案例中,自由意志論者反對的部分,基本上是中間的八成人口,決定頂層的一成人口如何對應底層的一成人口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等等等等,John,大多數是個關鍵,你不相信民主制度嗎?
 
學生:這個…但到了某個程度…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你難道不相信…我是說你提到八成這個數字,一成的人數,什麼叫做多數決?就是佔大多數的意思。
 
學生:的確,但是在民主制度中…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你不支持民主制度嗎?
 
學生:我是支持民主制度的,但是…等等,等等,等等,民主和多數暴力是不一樣的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多數暴力?
 
學生:的確是多數暴力
 
學生:在一個開放的社會中,你可以透過民意代表來解決這個問題,而如果被統治者的大多數不同意你,你會知道,你得要選擇居住在一個社會中,而這個社會運作的模式是由大多數人決定的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好吧,Alex,談談民主制度怎麼樣呢?
 
學生:我擁有一張票,和我是擁有五十萬票支持的議會代表是不一樣的,就像是我替自己決定如何使用我的物產權是一樣的。我是水桶裡面的一滴水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而你有可能輸掉投票。
 
學生:的確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而他們會接著…
 
學生:我會..我現在沒有決定賦稅與否的權利,如果我不繳稅,他們會把我關起來或是叫我滾出國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但Alex,Alex,讓我說個民主的故事,看看你會怎麼覺得。我們居住在一個民主社會,這裡擁有言論自由,你可以在競選演說中說服你的選民,收稅是不公義的,並且試著獲得大多數支持?
 
學生:我不認為人們只為了不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,就應該去說服兩億八千萬的同胞,我認為應該不需要說服兩億八千萬人民,而讓民眾就可以保護自己的權利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也就是說你徹底反對民主體制嗎?
 
學生:我…不。我只是相信一個非常受限制的民主制度,而憲法應該非常明確的限制,限制哪些決定應該透過民主流程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好吧,所以你說的是民主制度很好,只是不應該牽扯進基本權利。
 
學生:是的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而且我認為你可能會贏。如果你要去競選演說,讓我加一個部分,加入到你的論點裡面。你可以說把經濟爭辯和抽稅議題擺一邊,假設我們的宗 教自由受到威脅了,那麼Alex,你可以在競選演說中說,大家一定都會同意,我們不該把個體的自由拿來投票。
 
學生:的確,也正是因為如此。我們會有憲法修正案,也就是為什麼我們要讓修正憲法如此困難的原因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所以你認為私有財產權利...Michael Jordan保有所有他賺來的金錢的權利,至少說他保護不做財產重分配的權利和其他的權利同等重要,像是言論自由、宗教自由,這些權利應該要超越多數人的立場。
 
學生:完全沒錯。我們擁有言論自由的原因是,我們擁有自主權可以發出自己的聲音,用我們選擇的方式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好的,很好,好的,那麼…好的,誰要回應這個論點?有關民主制度…好的,上面,上面那一位。
 
學生:我認為把宗教和經濟相提並論是不妥的,Bill Gates為什麼可以賺這麼多錢,是因為我們居住在一個經濟和社會都穩定的環境,如果政府不照顧那10%的窮人,不透過稅收照顧他們,那麼你會需要更多預 算來讓警察打擊犯罪,所以不管如何稅收都會被收取,以便來提供你們所謂的政府提供的必需品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你的大名?
 
學生:Anna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Anna,讓我這樣問,為什麼宗教自由和Alex所認為的私有財產,和保有所賺取錢財的權利有所不同?這兩者之間有何不同?
 
學生:因為你不能夠…如果社會不穩定,你不可能賺到錢或是擁有財產,而這與宗教截然不同。宗教是非常個人的,你可以自己一個人在你家進行,我要信仰我的宗教是不會影響到另一個人的,但如果我貧窮而且走投無路,譬如說我可能為了養活家庭而犯罪,這就會影響到他人了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很好,謝謝你。如果有人偷一條麵包,只是為了餵飽他飢餓的一家人,這樣有錯嗎?
 
學生:我認為這是…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先讓你們三個人簡單投票,你認為這是錯誤的。
 
學生:是的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John?
 
學生:這侵犯了物產權,是錯的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即使是為了救一個飢餓的家庭?
 
學生:我是覺得一定有別的解決方案,而以正義角度來看,不對,等等,等等,在你們大笑之前,在將偷竊合理化之前,你們得要看看侵犯了我們已經同意存在的權利,自主權,擁有自己財產的權利。我們同意財產權的概念…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好吧,我們同意這是偷竊。是的,我們同意這是偷竊,那麼財產權在這裡不是關鍵。
 
學生:好吧,但是…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但為什麼即使偷竊只是為了餵飽你的家人也是錯誤的呢?
 
學生:就像是在第一個你問的問題我所做的回答,一個行為的利益並不能讓那個行為正當化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那什麼會呢?Julia,你的看法?偷一條麵包餵飽你飢餓的家人,和偷一罐藥讓你的孩子活下來?
 
學生:說老實話,我是覺得可以的,即使是從自由意志論的觀點來看,我這麼想,你可以把金錢從擁有很多的人那邊拿走給那些需要的人,但也有個體為 了拯救自己的性命而行動,我想你可以說他們一樣有自主權,他們也同樣負責保護自己,讓自己活下去,所以,即使從自由意志論者的立場,這也許是可以的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好的,這樣很好,很好,好的,那麼那第三個論點呢?那些成功的人,那些富有的人都虧欠別人,他們不是都靠自己一人,他必需要和其他人合作,因此他們虧欠這社會,歸還的方式就是繳稅,Julia,你想要回應嗎?
 
學生:好的,我認為這不是虧欠這社會,他們變得有錢的原因,是因為他們做了某些這社會極度看重的事,我想這應該是社會已經獲得報酬了,所以我認為這樣已經打平了,他們提供服務給這個社會,而社會回報以財富,所以我認為…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說的清楚一點,在Michael Jordan的例子裡面…為了說明你的論點,幫助他賺錢的人,像是他的隊友,他的教練,教導他如何打籃球的人,但你的意思是他們都已獲得應得的報酬了。
 
學生:的確,而這個社會看他打籃球就獲得了很大的愉悅感,我想他是這樣歸還虧欠這社會的債務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好的,很好,誰願意回應這個論點?請說。
 
學生:我認為這裡的假設有點問題。一個居住在社會中的人可能就沒有自主權了,我認為當你居住在這社會中時,你已經放棄了這權利。我的意思是,技 術上來說,如果我因為有人得罪了我,就可以出門去殺人,這叫做自主權。但因為我居住在一個社會中,我不能這樣做,我想這就和如果我有更多錢,如果我有可以 救人命的資源,難道政府不該從我手上拿走它嗎?因為我居住在社會中,所以自主權是有限的,我得要考慮身邊的人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也就是說你在質疑…你的大名是?
 
學生:Victoria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Victoria,你是在質疑所謂自主權的基本定義?
 
學生:沒錯,我認為你並不可能真的擁有自主權,當你選擇要生活在社會中,你更不可能忽略身邊的人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好的,我想要趕快獲得自由意志論者隊針對最後一點的回應。最後一個論點奠基於Victoria的看法,她認為我們沒有自主權,因為 Bill Gates的財富,Michael Jordan的驚人收入,都不是完全靠他們自己的,這是很多個幸運累積起來的,所以我們不能說他們在道德上應得這所有的收入,誰想要回應?Alex?
 
學生:你當然可以說這個例子裡面不是…他們的財富和他們的內心善良不成比例,但這並不是道德相關的議題,關鍵是他們獲得的一切都是透過人們自由決定要交換的行為,通常是拿個人的資產交換其他的服務。
 
Michael Sandel教授:很不錯,我要試著總結我們討論所學到的部分,但首先讓我們感謝John, Alex,和Julia非常好的表現。剛剛在討論快結束的時候,Victoria說出了關鍵,她挑戰了自由意志論者這個階段的邏輯,她認為,我們其實並沒 有完整的自主權,如果你不認同自由意志論者反對重分配的論點,這就是一個誘因,讓你挑戰自由意志論的邏輯,也就是最早、最簡單的挑戰,也就是為什麼人們爭 論稅收這件事,是不是在道德上等同強迫勞動。但那在自由意志論者論點背後的真正重要的關鍵、精神和原則呢?我們是否真的擁有自主權?或者是如果我們想要避 免,自由意志論者所謂的社會正義是犧牲某些人的權利,為其他人的福祉,或是為了整個社會的福祉?自由意志論者對抗功利主義者,不認同他們把人們當作幸福的 集合體,他們抵抗功利主義利用人們的邏輯,所使用的強大信念就是我們都是自己的主人,這就是Alex、Julia 與John和Robert Nozick的看法。如果正義理論將權利和自主權納入考量,那又會有什麼結果呢?難道這代表著我們又回到功利主義的邏輯,人們是偏好的集合體,所以應該把 胖子推下橋?Nozick自己並沒有完整建立起自主權的概念,他從另外一位早期哲學家John Locke借了部分的概念。John Locke推論出在國家之下的私有財產,所用的系列邏輯非常接近Nozick以及其他自由意志論者所使用的邏輯。John Locke認為私有財產誕生於當我們將勞務和無主事物混和在一起時,我們開始對那些事物擁有所有權,理由呢?理由是我們擁有我們自己的勞務權,而那個理由 呢?我們是自己的主人,我們擁有自主權,因此,為了要檢證自由意志論者的論點,我們擁有自己的所有權,我們必需轉向英國政治哲學家John Locke,並且檢驗他的論證,我們下次將會討論他對私有財產和自主權的看法。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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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犧牲一個人.讓另外5人生存.可能在戰爭情況下的指揮官角色.才不違反『正義』吧....至於沈船的例子...急難時.見死不救.無力救人=成立...殺害人.即便他快要死去.還是不該.否則為何連植物人的安樂死都這樣的法案都一直『難以通過』.

DDDREAM, 2011-04-22 15:30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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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onymous, 2011-04-19 01:06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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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onymous, 2011-04-18 22:40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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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病
Anonymous, 2011-04-18 22:4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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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然可以
Anonymous, 2011-04-15 23:07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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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natic, 2011-04-14 17:01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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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earil, 2011-04-14 01:39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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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e333hm, 2011-04-12 09:12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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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onymous, 2011-04-11 23:57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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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懂倫理學的學者參與翻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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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e333hm, 2011-04-11 16:47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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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onymous, 2011-04-11 11:21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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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onymous, 2011-04-11 09:46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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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onymous, 2011-04-11 00:57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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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片下載OK!已加粉絲團~感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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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片播放有困難請按右鍵另存下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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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mmy, 2011-04-06 13:18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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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太棒了!
Anonymous, 2011-04-06 12:03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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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片沒問題,期待下一篇,感謝翻譯的各位。另外,雅言出版的書也是Michael Sandel教授寫的,不過書的內容跟他上課影片內容會有一些落差,書上有些案例是影片沒有的,但書跟影片都還是值得一看。
jumu1221, 2011-04-06 11:02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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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點!! 極富思考性的主題 謝謝翻譯者!!
uo2029, 2011-04-06 03:20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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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準又達意的翻譯,超棒!
Anonymous, 2011-04-06 00:41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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